一、202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南通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凝心聚力、克难奋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统筹抓好收支管理。
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支撑。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大力推动税源建设,依法依规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9亿元,增长3%。二是深化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在通州区试点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试点全域深化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强化工作统筹,做到清查报表、工作标准、信息系统“三个统一”。三是把严把紧支出关口。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出台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政府合作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进一步严把支出关口。
(二)全力支持经济发展。
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基金引导和金融撬动作用,突出支持科技创新,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认真落实上级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两新”项目。二是强化基金引导。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省“1+9”基金管理制度的若干措施,上线全市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强化基金管理。三是强化金融撬动。用好省、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创设市级首个“政银担”产品“财信保”,全面优化扩围“江海贷”,推出“1+6”产业支持模式。
(三)助力提升城市能级。
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资金筹措,推动降本增效,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品质。一是科学编制计划。贯彻过紧日子思想,结合财力情况和项目轻重缓急,研究制定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水利计划和城市运营维护计划,强化项目前期研究,做到成熟一个、储备一个,科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大力争取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上级专项补助等资金,有力支持城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着力降本增效。优化完善兴东机场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定轨交运营补贴结算办法,建立公交企业降本增效考核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园林绿化建管模式改革
(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兜底保障,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优化市区残疾人参加意外险政策。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保障各类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支持“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完善市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助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协同出台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市直国有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丰富公众文化体验。
(五)聚力提升管理效能。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管理举措,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深化零基预算管理。在2023年建立覆盖“四本预算”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全面覆盖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三大预算项目;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出台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选取市区公交运营补贴项目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三是加强财会内控和监督。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提升年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单位内控管理水平。配合市纪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二、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南通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积极用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真抓实干、敢为善为,奋力推动南通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增收节支保运行。狠抓收入。我们将坚持靠前发力,会同资规部门督促各板块排细排实土地出让计划,加快做好前期准备和地块招商工作,全力保障平衡预算、债务化解、重点项目等资金需求。严控支出。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排细排实2025年预算,真正把宝贵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政府合作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运行。主动研究政策,更大力度向上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更好助力全市发展。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大国有资产和存量资金盘活利用力度,确保6月末全市国有资产整体盘活率超80%。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地位,强化县区财政运行情况监测,指导各地做好财力统筹和资金使用,加强对区库款调度,确保基层“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提质增效促发展。在政策引领上,统筹用好国家和省各项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全力支持“两重”“两新”工作。用好惠企政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优化市级各类惠企政策措施,持续丰富财政政策“工具箱”,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快政策资金兑现,确保政策红利快速直达市场主体。在基金引导上,修订完善“基金发展16条”政策,加快高端装备、未来产业、海洋产业等基金组建,进一步壮大基金集群;推动现有基金优化投资布局,加快项目投资,助力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高水平办好第四届南通投资大会,出台资本招商行动方案和成效考核机制,切实发挥基金投招联动作用,全年落地资本招商项目不少于50个。在金融赋能上,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增信分险作用,持续做大财政金融产品和融资担保信贷规模,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强化统筹助建设。坚持合理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城建交通水利项目,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事前绩效评价,除获得国债、专项债、上级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开工项目。保障重大项目。加强资金筹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和债券资金支持,用好“城新贷”贴息政策,积极探索苏通二通道等重大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新路径,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降本增效。推动轨交、公交、机场航线不断提升运营绩效,加强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江海河一体化方案研究,构建与运营绩效挂钩的铁水联运补贴机制。继续推广市区绿化建设管养机制改革,扩大实施范围。持续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强化造价源头管控。
(四)用心用情惠民生。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政策研究,稳慎推进民生政策提标。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分析与研判,确保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全力支持教育、医疗、养老、文旅、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做好学校、医院、文体设施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保障,不断丰富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健全财政金融协同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的财政支农新模式,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五)加强监管提效能。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优化完善我市财政管理体制;重点针对土地市场发生变化的新形势,研究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养体制,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不断健全科学精准、动态调整的支出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绩效管理链条。进一步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对市级新出台政策和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扩大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范围,完善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深入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加强内控建设,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建立健全业务全流程控制体系,特别是做深做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财会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财会监督震慑力。深化“互联网+监督”,探索建立财会监督数据库,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联动,进一步扩大财会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